简介执法

大马反贪会执法策略中的四个部门是反贪会的主干,它们如下:
• 调查部门
• 搜集情报部门
• 法律及检控部门
• 档案管理及资讯科技部门

这四个部门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包括展开调查、搜集情报、提供鉴证援助服务、处理情报及管理审讯中的案件。行动隶属副最高专员(行动策略)的职务。上述各部门扮演的角色简略如下:

调查部门在打击贪污方面扮演着最重要的调查使命。其任务是处理调查工作。顾名思义,调查部门是受到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会(SPRM)法令中第7(a)及(b)条文所管治。

情报部门是负责收集资料的部门。此部门收集的资料涉及了多项资源也延续了各种新技能与技巧。

法律及检控部门负责在法庭处理贪污及滥权案件的审讯及上诉。并确保一切检控过程于公平及符合法律要求中进行。此部门也审阅来自调查部门的调查报告,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

档案管理及资讯科技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接收和处理情报;管理及分类文件;审核和销毁文件申请,并准备与反贪会有关的数据,以及对电脑系统问题给予使用者于技术上的援助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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