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廉正管理部(BPIA)扮演着协调廉正单位(UI)执行其职务的角色,并负责通过在各机构设立的廉正单位制定廉正管理政策及机制。
廉正单位须执行2013年第6份通函(Pekeliling Bil.6/2013)所阐明的6大核心职能:
廉正单位的设立旨在确保公务员实践卓越工作文化,并保持良好的伦理和道德观及提升爱国情操。此举措将能遏制公务员的犯罪行为和违反组织机构的行为和道德准则。
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部门联络官或机构廉正管理部主任:
序 | 姓名 | 电话 | 电邮(@sprm.gov.my) |
1. | PkPs Mohd Shaufi Bin Shaharuddin | 03-8891 1680 | shauf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