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简介)

防范策略由两个主要部门组成,即审察及咨询及廉洁机构管理部门

审察及咨询部门

检察及咨询部门扮演着给予公共机构主管劝告的角色,以鉴定业务、制度及作业程序中出现贪污、滥权和舞弊的原因。它不仅给予相关机构适当的咨询,还包括提出加强业务、制度及作业程序的建议,以制止贪污、滥权和舞弊的发生。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7(c)、(d)及(e)条文阐明这部门的角色是其中一项反贪会官员的职务。

此部门还监控多类反贪污事项的实施情况,例如:贪污风险管理计划(CRM),企业廉政宣言(CIP),反贪污管理系统(ABMS)MS ISO 370001:2016,《业务守则》的实施,国家反贪污计划( NACP),组织反贪污计划(OACP),组织职责简报(第17条A项),赠礼资讯中心和马来西亚企业廉正系统(CISM)。

所有举措都处于私人机构,有限公司和政府机构预防贪污工作的最前沿。各方的参与仍然很重要,组织可以采取各种步骤,包括展开研究以确定贪污风险,建立和改进反贪污实践的实施程序以及确保持续改进的监控系统。

廉洁机构管理部门

廉洁机构管理部门(BPIA)扮演着协调廉洁单位(UI)执行运作的角色,并负责通过在各机构设立的廉洁单位制定廉洁管理的政策及机制。为了执行以上的任务,廉洁机构管理部门设立了三个主要小组,即:

  • 廉洁协调组(执行)
  • 廉洁协调组(分析)
  • 廉洁发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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